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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

3·15金融宣传|认真阅读保险条款

来源:互联网    2025-03-11

案例简介

张女士于2017年2月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,每年交费2万元,交费期间为5年,保障期间为15年。2023年11月张女士因急用钱,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,当得知退保金额低于所交保费,张女士对此表示不解,并反馈自己保费已交完,并不存在中途退保,自己可以取出全部保费及收益,经保险公司核实告知该保单保险期限未满,只能按照现金价值退保处理。对此,张女士表示不了解保险期间和解除合同损失情况,后经了解,销售人员与张女士为多年好友,虽然投保时销售人员对保险条款进行了细致讲解且在电话回访中,客服人员也进行了保险权益问题询问及风险提示,但张女士碍于情面并没有认真了解该产品,最终在对保险条款了解不全的情况下购买了保险产品。

案例分析

《保险法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订立保险合同,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,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,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。”保险公司已提供保险条款及销售人员已讲解保险权益,由于张女士并未仔细阅读保险条款,了解保险权益就盲目购买保险产品,导致退保损失。

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认真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,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广大消费者面对众多条款、专业名词时会感觉内容枯涩难懂,那么在投保时,应如何做呢?

富德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提醒您

1、查名词,找重点。可对重点内容进行详细了解及重点关注自己享有的基本权益。

2、理责任,知权益。针对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且合同以外的内容,需要谨慎对待。

3、明义务,晓后果,查找有关合同中止、解除合同和如实告知等方面的内容,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,从而结合自身情况做一个整体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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